政策动态

资源税改革方案已制定完毕 水资源税改革被纳入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发展新常态,作为推动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关键环节之一,资源税的改革备受关注。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目前资源税全面改革方案已制定完毕,并提交审议通过,将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下一步将逐步把水流、森林、草原、海洋、滩涂等自然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纳入征收范围,目前基本确定准备进行水资源税的试点。 
  资源税改逐步扩围 
  在近日举行的“2016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今年我国将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目前我国资源税征收的税种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个品目。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三个矿种的资源税为从价计征,但其余黑色、有色、贵金属、非金属等近百个矿种依旧是从量计征方式。 
  一位财税专家指出,将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是今后资源税继续改革的方向。在当前部分企业资源开采效率明显偏低的背景下,从价计征可以增强企业对资源品价格的敏感性,进一步理顺资源品售价、销量和开采成本等变量之间的关系,倒逼企业升级技术提高效率,并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开采过程中“挑肥拣瘦”的现象,有助于资源的充分利用。未来,资源税改革的目标是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证改革,相应清理取消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调整资源税征收范围,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更好地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表示,在国际油价不断攀升的背景下,资源税改革成为关注的重点。资源税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资源类产品价格,有利于促进节约使用资源、保护环境,同时也能够相应地增加中西部地区、资源富集地区的财政收入,更好地提高保障改善民生的能力。随着资源税的扩围,对相关行业将带来利好。 
  或试点水资源税 
  资源税改革扩围,征收水资源税呼声渐高。面对我国水资源严重缺乏的现状,将水资源全面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已势在必行。 
  “作为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将水资源纳入征税范围是顺理成章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认为,从征税范围来看,在地域方面,北方缺水地区可能是试点的先行区域;在类别方面,工商业用水是水资源税的重点调节领域,而居民生活用水则要循序渐进,以保持社会稳定。 
  他指出,水资源税试点需协调好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关系,不能让水资源税再承担环境保护税的功能。水资源税试点不是简单的“费改税”,而是税、费两条路规范收取,保持总体负担合理。综合来看,水价的变动是市场行为,但受政府一定的管制,而水资源税则是政府行为,应根据政府的施政目标来决定,但又不能脱离水价这个市场基础。未来水价上涨会是今后的一个总趋势,但在不同地区表现会不同。
  侯宇轩表示,我国长期以来把水资源排除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外,在考虑产品成本时,没有把水资源本身价值考虑在内,因而在消费水资源时,缺乏全面的成本观念,导致水价偏低,征税水资源税意义在于推动企业选择适当的资源节约技术、污染控制技术和研究开发新的更有效的减少污染的工艺过程,实现降低成本、节约水资源。我国将会对境内使用水资源的单位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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