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多部委联合督促盐改落地

 面对盐改规则逐步细化,一位地方盐务主管部门人士强调,“盐改的路径与方向一定要规划好,一旦‘路没修好’,就极易发生事故。” 

    11部门共议盐改跨区经营  
  2017年1月1日,盐业体制改革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及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等新政,为破除食盐专营制度带来新的转机。 
  事实上,在上述方案出台前15年间,相关部委已相继推出六套改革方案,最终因种种原因未能落实。而就在该方案落地至今短短五十余天时间里,地方盐务主管部门与跨省经营盐企间的“罗生门”事件、前者滥用行政权力与后者不规范经营的争辩,亦在各地频频上演。 
  据者不完全统计,盐改落地至今,已有河南省新野县盐务局“扣押”山东肥城精制盐厂生产的精制盐30吨;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务局“先行登记保存”湖北广盐蓝天盐化公司生产的三晶牌食用盐19.2吨;贵州省遵义市、铜仁市盐务部门及盐业公司共计“扣押”重盐集团产品409.48吨等案例。 
  记者采访获悉,全国有数家盐企在跨省经营过程中存在货物被扣情况,其中大部分是被地方盐务主管部门以“经营不规范”或“食品安全”为由,以行政力量加以“扣押”。 
  一时间,“地方保护主义使盐改受阻”、“盐企打擦边球抢占市场地盘”等声音甚嚣尘上。 
  在此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个部门,于2月21日下午召开盐改跨区经营政策电视电话会议。针对今年以来跨区经营食盐被扣押、没收的现象、争议中涉及较多的“食盐企业涉嫌以物流配送之名,行批发之实”的行为及政企不分家等问题,会议均做出部署并划定了时间表。 
  值得注意的是,参会的还有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及食药监总局等多个部门,这或意味着,未来盐改过程中相应主管部委的职权划分和归属,已进入探讨和商榷阶段。 
  地方盼盐改规则进一步细化 
  除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盐改精神外,国家部委或将出面协调引发较大关注的地方案例。 
  对于前述会议提出的盐改细化规定,贵州省盐务局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会议强调了食盐经营企业只能通过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并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商超及餐饮服务单位等食盐终端用户,但如何界定、谁来界定“使用虚假物流协议等使批发商摇身一变成为物流商,违规开展食盐批发业务”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避免标准问题成“隐形门槛” 
  “今年进入盐改过渡期,形势更加严峻。”2月14日,山东省盐务局以此作为标题的一部分公布了其2016年及2017年1月的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的情况,其中,“1月份全省共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1067起,同比增长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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