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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各地区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据环保部消息,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3月9日-15日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其中,京津冀中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多日达到重度污染,部分城市可能达到严重污染。 为应对极端天气,各地区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天津 天津全境11日0时起Ⅱ级响应:“限行、停产”将持续多日,出入天津务请妥善安排。部分重点行业减排要求如下: 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止生产。 涂料制造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家具制造业: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序停止生产。 玻璃制造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天津市地方排放标准降低30%以上。 铸造行业:全部停产(包含电炉、天然气炉)。 山东 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济南市已于3月9日18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3月10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停限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淄博: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有: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整改。 铸造行业熔铸工序实施停产。PVC手套行业限产5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计。 工业表面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中未全面改用水性漆、水性胶、水性涂料或水性墨的企业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生产线实施停产。除化工行业外,全市在用的煤气发生炉实施停产。 东营: 1、石化、化工、橡胶轮胎、有色金属冶炼、工业窑炉、工业涂装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实施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5%左右。 2、水泥粉磨、沥青拌合、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3、停止所有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园林绿化施工、渣土运输、道路施工、拆迁等室外作业。 4、停止施工现场内室外喷涂、粉刷、切割、除锈、护坡喷浆等作业。 5、商砼、混凝土搅拌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6、排放VOCs的企业严禁各类开停车、放空等作业,切实加强设备维护和检漏频次。 菏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限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1)砖瓦窑(不含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碳素、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焦化、铸造等行业已开始实施错峰生产的,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 (2)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3)燃煤机组(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 (4)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蒸汽压力砖生产一律停产; (5)木板加工等产业集群一律停止生产; (6)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山东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7)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山东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8)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9)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厂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4.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施工作业。 山西 山西发布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3月10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各市在3月10日0时至3月14日24时期间,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并随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提高预警级别。 调度令要求各市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加强重型柴油车管控。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被严肃问责。 河南 郑州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预测郑州市2018年3月9日至3月12日持续受均压场控制,扩散不利,预计将经历一次较重污染过程,现决定自2018年3月8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3月8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郑州也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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